市侨联〔2011〕11号
关于开展全市侨联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泰州侨商杯”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侨联、市侨商会、市侨谊会: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以党的光辉历程和新中国的发展成就教育侨界群众,引导侨界群众唱响主旋律,激励侨界群众坚定理想信念,为更加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作出不懈努力。市侨联与市侨商会、市侨谊会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泰州侨商杯”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我市广大归侨侨眷、回国工作和创业的新华侨、留学生及其眷属,各级侨联专兼职干部和各级侨联委员,市侨商会理事、市侨谊会理事,侨资企业员工、侨联法律顾问及“侨情民意”特约调研员等。
二、征文要求
主要围绕个人在国内外亲身经历及所见所闻所感,记录不同历史阶段自身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反映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对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围绕讲述身边人、身边事,讴歌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抒发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爱之情;围绕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侨(台)资企业对推动祖(籍)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反映党和国家对侨(台)资企业在国内投资发展的关心和扶持;回顾各级侨联组织在党的关心爱护下,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加强侨联组织党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真实、主题突出、语言简练,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可读性。来稿须是作者原创作品,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征文字体主标题采用华文中宋小二号,正文采用宋体四号)。
三、截稿日期
2011年6月1日
四、报送和评审事项
1、征文以电子邮件及面交、邮寄等方式报送我会办公室。其中,各市侨联推荐上报5篇,各区侨联推荐上报3篇,市侨商会、侨谊会各推荐上报3篇,其他人员来稿不限,所提交作品均不退稿。
2、上报征文截止后,我会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征文进行评选,并设若干奖项,给予一定奖励。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泰州侨联网站”、《泰州侨联》上予以选登,并择优收集成册,同时向江苏省侨联、中国侨联和有关方面推荐。
联 系 人:沈玥 乔晶晶
联系电话(带传真):0523-86839177 0523-86839430
电子邮件:sxy1996710@126.com
joyofqjj@163.com
泰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