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泰州市民政局作出《关于同意泰州市新华侨留学生及眷属联谊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泰民复[2010]56号),同意成立新华侨留学生及眷属联谊会。
近年来,泰州市侨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侨代会和中央书记处对全国侨联提出的“组织起来,活跃起来”的指示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侨联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市新华侨、留学生、海外工作者及其眷属和留学回泰工作人员的特点,本着“团结、进步、健康、和谐、联谊、自愿”的建会原则,根据《中国侨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筹建泰州市新华侨留学生及眷属联谊会。
从去年12月开始,市侨联在全市开展了较为广泛的侨情调查活动,并对建立联谊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宣传,得到了市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新华侨、留学生、海外工作者及其眷属和留学回泰工作人员的普遍关注和热情支持。会员登记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目前经审核登记会员人数已达150多人。市侨联拟于明年初召开成立大会。此联谊会成立后,将广泛联络团结我市新华侨、留学生、海外工作者及其眷属和留学回泰工作人员,交流感情,增进友谊,成为泰州市侨联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