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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援建北川中学的通知》的通知 2008-9-17 10:38:32
各市区侨联:
现将江苏省侨联(苏省侨联[2008]37号)《关于做好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援建北川中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沈 月
联系电话:86839177(兼传真)、13705263544
特此通知
泰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08年9月17日
附:江苏省侨联文件(苏省侨联[2008]37号)
关于做好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援建北川中学的通知
各市侨联,各在宁高校侨联:
8月27日,中国侨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援建北川中学新闻发布会”,中国侨联具体组织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援建北川中学项目正式启动。
《林军主席在援建北川中学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中国侨联援建北川中学倡议书》、《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关于援建北川中学专项捐赠办法》已在省侨联网站和省侨商总会网站发布,了解详情请登录http//:www.jsql.cn或http//:www.jocef.org.cn。各级侨联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广泛联系社会团体及企业做好援建北川中学的各项工作。捐赠过程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劝捐,不摊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将款项汇至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账号。
江苏省侨联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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