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泰州市侨商会一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
  2008-6-6 9:56:54

各市区侨联、市侨商会各理事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泰州市侨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侨商会秘书处提议并报市侨商会会长同意,定于624在泰州宾馆召开泰州市侨商会一届三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8624(星期二)下午3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泰州宾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市侨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2、市及各市区侨联主席或驻会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市侨商会名誉副会长、法律顾问、部分特邀理事;

4、市侨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侨商会秘书处工作汇报》;

2、增聘名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3、举办《劳动法》及有关企业用工政策讲座;

4、通报侨商会财务报告;

5、曾宪相会长讲话;

6、其他。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区侨联大力支持和帮助,认真组织好所属地的侨商会理事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请各市区侨联于620日前将出席会议名单报市侨商会秘书处。

联系人:乔晶晶

联系电话:86839177(兼传真)  13815979070

请市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泰 州 市 侨 商 会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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